关于开展达州市第十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2-24 11:44:59    

 

关于开展达州市第十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

评奖的通知

    

 各县(市、区)社科联,市级各学会(协会、研究会),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达州市委关于努力推进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繁荣发展的意见》(达市委发〔200435号)以及《中共达州市委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实施意见》(达市委发〔201810号)的有关规定,达州市社会科学评奖委员会决定开展达州市第十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现将此次社科评奖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第十六次社科评奖成果的申报时限为201811日至20191231日期间,我市作者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研究报告、专著、译著、古籍整理、工具书、科普读物;经市级及其以上新闻出版部门批准的刊型内部资料上发表的论文、研究报告;未曾公开发表但被市级及其以上主要领导肯定性采纳批示或党政机关采用、推广出具证明的研究报告及已经结题的省、市社科规划项目可申报参评以出具证明、证书印发时间为准

二、申报办法 

1.市级单位的作者,视申报成果的内容向相关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申报;县(市、区)各单位和县级学会的作者向所在县(市、区)社科联申报;各大中专院校和市委党校可直接向市评奖办申报。

2.各县(市、区)社科联和市级各学会协会、研究会在受理成果申报的同时,要认真抓好初评的组织工作。初评单位负责接受成果申报,对申报成果严格按照《评奖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严格审核并按要求报送申报材料。

 3.申报者报送初评单位的材料包括: 

1)申报成果一式五份,至少有一份原件,其余可复印;   

     2)《达州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评审表》一式五份,需本人签章; 

    3)佐证材料需提供一份原件。佐证材料是指:市级及其以上领导肯定性采纳批示复印件或党政机关采用、推广所出具的证明;已经结题的省、市社科规划项目的结项证书;与成果有直接关联的文章、书评等。

      三、申报时间要求 

请于2021319日前,将《达州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汇总表》和作者填报的《达州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评审表》以及相应成果材料按《评奖实施细则》的要求一并送市社科评奖办公室,过时不予受理。申报参评的相关材料可在网页(www.scdzskl.com)直接下载。

四、申报注意事项

1.不属评奖范围的成果不予受理。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成果不能申报。

2本次评奖不管是作为申报人还是参与人,每个人最多申报或参与两项个人成果,其中,个人独立完成成果限报1项。多人合作成果,若以个人或部分成员申报,须出具其他成员签字的同意证明,否则不予受理。

 3.以集体名义申报如课题组须由课题组负责人签字,以单位名义申报须经单位领导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凡申报参评的成果及材料,不论获奖与否,都不退还本人。

本次评奖工作由市评奖委员会组织领导。市评奖委员会下设评奖办公室负责评奖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市评奖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社科联。

由于本次评奖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望各有关单位收到通知后及时做好评奖的动员和组织工作。如有不明之事请及时与市评奖办联系。

     市评奖办地址:达州市通川区西外市政中心综合楼1101 ,联系人:李静,邮编:635002,电话:2536139 

 

 

达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达州市社会科学评奖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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