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普及基地申报流程
发布时间: 2022-03-25 16:14:23    

一、下列单位可申报基地

1.文化事业场馆(包括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曲艺演出场馆、纪念馆等);

2.历史人文景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3.教育场所(包括大中小学校,大、中专院校,职业院校,培训基地等);

4.新闻、出版发行单位;

5.社会科学研究机构;

6.其他有条件向公众开展社会科学普及宣传、教育的企事业单位和机构。

二、各申报单位需报材料

1.申报单位创建市哲学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申请书。内容应包括:1基地名称:要求特色鲜明、主题突出2普及主题:即基地社科普及的主要内容;3普及方向:即基地社科普及的对象和目标受众;4普及方式即用何种方式向受众普及社科知识;5普及基地建设的目的:即基地建设要达到的近、中、远期目标。

2.填报社科普及基地申报表和基地评估表

3填报单位相关附件材料:包括单位简介说明;组织机构、人员、经费来源、普及场所、硬件设施、普及人才、普及专家及开展社科普及活动等情况及相关资料、图片、文件等材料。

三、基地认定

市社科联组织社科普及基地评审委员会对申请单位进行评审,经市社科联党组会市委宣传部部务会审定后,委宣传部、社科联联合发文认定。